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等有关规定,对“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年产10万吨铝晶粒细化冶炼用颗粒精炼剂项目”进行环评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年产10万吨铝晶粒细化冶炼用颗粒精炼剂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市产业集聚区杜甫大道与招商大道交叉口
项目概况:建设铝中间合金车间和颗粒精炼剂生产车间,建成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和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总占地面积41960.72 m2,其中铝中间合金车间占地面积13169.68m2,颗粒精炼剂车间占地面积28791.04m2。铝中间合金生产工艺:铝锭熔化-合金化-保温-在线精炼除气-连续铸轧-收线-产品。颗粒精炼剂生产工艺:外购氯化钾和氯化镁经混合均匀后倒入不锈钢或者碳化硅坩埚节能炉中加热熔融后经冷却、破碎、过筛、分级再真空包装。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15393733316
通讯地址:洛阳市偃师市产业集聚区杜甫大道与招商大道交叉口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单位地址:西安市规划红光大道以南协同创新港研发中试8号楼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5、公参调查表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fqC9JGMkWBW6qpLNPHfwQ 提取码: ppvm
6、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